旋涡泵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旋涡泵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网站数据抓取之争赵占领的IT法律博客关注IT产业知识产权与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2020-03-12 11:08:24 阅读: 来源:旋涡泵厂家

网站数据抓取之争 4月16日,大众点评网对外宣布:网易于近日上线的移动客户端“饭饭”大量抄袭来自大众点评网的内容(商户信息以及餐厅特色、推荐菜、人均价格等),而这些内容是大众点评网从2003年开始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等经济成本创造起来的。大众点评网表示,网易应立即停止抄袭、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将网易“饭饭”下架,否则大众点评网将对网易采取相关的法律措施。

对于大众点评网的指责,网易“饭饭”回应称:这些都是公开、公共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用,因此根本不是抄袭大众点评网的,更不会下架产品。即使这些公共信息有版权,也应该是餐厅的,而不是大众点评网的。

大众点评与网易关于网站数据版权的纷争,再次揭开数据抓取是否侵权的讨论。

网站信息是否有版权

点评类网站上的信息容易被转载或抓取的主要有两类:网站发布的信息,比如商户信息、餐厅特色、推荐菜和人均价格等;用户就餐后的点评信息。这两类是否拥有版权呢?根据著作权法,只有作品才拥有版权,而作品的核心要件即是独创性。因此,首先要判断这两类信息是否有独创性。

对于网站发布的信息,其中推荐菜、人均价格等信息本身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表达方式极其有限,一般根本不具备独创性这一要件,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而商户信息和餐厅特色等信息一般是对商户历史、经营理念、发展状况、餐厅环境、定位、特色等的介绍,相对而言,表达方式的可选择性比较多,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作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排除其中有些信息表达方式新颖、语言优美。假设这类信息属于作品、拥有版权,那版权所有人是谁呢?这还要区分是网站还是具体的商户所创作的作品。若是具体商户所创作并允许其他网站转载,则版权人是具体商户而非网站,网站不能依据著作权法阻止他人转载此类信息。网站自己创作的作品则除外。

对于用户的点评信息,一般而言,用户就餐后对餐厅环境、菜品质量、服务水平等所做的评价,大多是“环境很好、饭菜可口、服务态度好”等简单语词,表达方式比较有限,表达形式也没有独创性,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但是,也不排除有个别用户在就餐后的评价内容文采斐然,甚至赋诗一首,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构成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这种属于作品的点评信息的版权是否属于网站呢?一般而言,用户是作品的创作者,版权由用户拥有。但很多网站会在用户协议中约定,用户的点评信息的版权归属于网站。或者网站单独获得用户的授权,然后起诉其他网站或者应用软件转载具有版权的点评信息。但总体而言,此类具有版权的点评信息数量很少,通过起诉版权侵权的方式并不足以有效阻止转载或抓取信息的行为。

数据抓取涉嫌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商业价值非常大,甚至对于某些类型的网站而言,信息是其核心竞争力。比如商户信息及用户点评信息是点评类网站吸引用户的最关键因素,好友关系链具有用户锁定效应,从而成为即时通讯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关注及被关注的信息及用户所发微博信息的多少是微博服务商的生存之本等等。

因此,互联网行业围绕着信息的转载或抓取引发了很多纠纷,比如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长达几年的诉讼、京东商城与一淘网的抓取与屏蔽之争等,去哪儿网与携程之间也曾因信息抓取对簿公堂。

对于信息抓取,很多情况下难以通过版权侵权的角度有效阻止,但是仍然可以选择不正当竞争的角度予以解决。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没有涵盖抓取信息等内容,但是该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兜底条款。

2011年7月,在爱帮网抄袭大众点评网内容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法院即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决:无论是垂直搜索还是其他形式,如果引用或抓取来自大众点评网的内容超过合理的限度,造成对大众点评网相应内容的市场替代,损害大众点评网的合法利益,即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将对市场竞争产生损害,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案已经成为互联网领域信息抓取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典案例。大众点评网与网易的信息抓取之争如果通过诉讼解决,大众点评网仍将会选择从不正当竞争角度起诉网易。不同于爱帮通过搜索进行自动抓取,网易“饭饭”的商户信息更多是通过人工操作实现,认定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更大。

尽管大众点评网上发布的商户信息、餐厅特色、人均价格等可能不具有版权或者版权属于商户,即网易所说的“公共信息”,但是此类信息的收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长时间的积累而成,这些信息的聚合已经成为网站的核心竞争力。大量抓取这些信息将会产生市场替代的效果,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修改,此次将会增加很多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非常普遍、容易引发纠纷的信息抓取行为很可能会被明确列入法律规制范围。

信息转移工具是否应禁止

3Q大战之后,工信部为了规范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和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制定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其中也规定了信息抓取或者转移的问题。比如第十四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或假借用户名义,或者欺骗、诱导用户进行数据转移。

在该监管政策起草、研讨的整个过程中,用户数据到底属于谁所有曾经发生激烈争论,有网站所有、用户所有和双方共有三种观点,直到目前仍没有定论。但是考虑到用户数据是很多网站的核心竞争力,禁止其他网站自行或者假借用户名义转移数据,或者欺骗诱导用户转移数据。依据该监管政策,若网易转移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信息,也是直接违法的。

但是,如果网易之外的第三方向用户提供自动化工具,用户使用该工具把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信息转移到网易或者其他网站,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或者,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微博用户希望把原创的微博保存备份,甚至从一家服务商转移到另一家服务商,但是微博数量很大,逐一手动备份、转移非常不便,若有中立的第三方工具能帮助实现,显然是符合广大用户的需求和利益的,没有立法禁止的理由。

当然,若网易自己开发这种数据转移工具,或者采取措施鼓励用户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工具转移数据,则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工信部的监管政策。(注:本文系《法人》

空调制冷剂不足的表现

空调突然不制冷只吹风是什么原因

广州市越秀区志高空调拆装清洗加氟售后维修服务中心电话